7月11日凌晨,杨陵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最新疫情防控通告,通告全文如下:
7月10日6时20分,接省疾控中心通知,广东东莞务工返陕人员陈某某(男,20岁,陕西紫阳籍)于7月10日5时经紫阳县专家组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7月2日~4日,该无症状感染者曾在杨凌活动。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7月2日,陈某某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乘坐南航CZ3215次航班于当日18时左右落地咸阳机场,在机场乘坐拼车到达杨凌,入住杨凌职业技术学院西校区附近的风情和宾馆,后约见同学。7月3日,陈某某在杨凌职业技术学院附近活动。7月4日12时,陈某某乘坐K8168次(5车厢039座)火车离开杨凌。
接到通知后,杨凌示范区和杨陵区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并落实防控措施。陈某某所到达过的酒店、影院、餐馆等场所均已实施环境消杀、封闭管理,对初步判定的密接及次密接人员落实了集中隔离管控措施。隔离人员首批次核酸检测均为阴性,陈某某在杨凌居住场所及周边环境样本首次检测均为阴性。目前,杨陵区进一步扩大核酸检测范围,对杨凌职业技术学院西校区、北校区启动了全员核酸检测和环境消毒、消杀工作,流行病学调查等各项防控应急处置工作。后续的调查进展和进一步的检测情况,我们将及时公布,请广大居民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全区广大居民要进一步增强防控意识,积极主动落实防控措施,保持良好个人和环境卫生,持之以恒落实戴口罩、勤洗手、 常通风、“一米线”、不聚集等防控要求。尚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人员,请根据安排,尽快按程序完成疫苗接种。
与此同时,杨凌职业技术学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通告,通告全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