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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创文与我同行”摄影大赛的通知

来源:管委会网 发布时间:2020-01-22 17:06

2020年是杨凌示范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大考”之年。为充分展示示范区在创文过程中取得的阶段性成就,全面展现杨凌示范区城市与市民的文明形象,营造更加浓厚的创文氛围,杨凌示范区党工委宣传部、示范区创文办决定举办“创文与我同行”摄影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文明在身边 创建促变化

二、大赛组织

主办单位:杨凌示范区党工委宣传部

示范区创文办

承办单位:杨凌示范区摄影家协会

三、参赛要求

(一)征稿要重点围绕文明环境(城市建设、人居环境、道路建设绿化、环境卫生、老旧小区改造、农贸市场整治、城中村城郊结合部整治、河道及建筑工地整治、道路沿线环境整治、城乡环卫一体化等)、文明秩序(文明交通秩序、文明校园秩序、文明旅游秩序、市场秩序等)、文明风尚(诚实守信、尊老爱亲、文明礼貌、节约资源、爱护公共设施、乐善好施、志愿服务、窗口服务等)3个层面。旨在全面展示示范区在创建省级文明城市过程中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和发生在市民身边的显著变化,促进示范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深入开展。

(二)摄影作者应对作品拥有完整的著作权,并保证其投送的作品不侵犯他人权益;作品可从对比度、饱和度方面进行适当修饰,不得对画面内容进行增减,确保作品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三)主办单位有权对征集作品用于公益宣传、结集出版、播出推送、展览展示等。

(四)参赛作品每人限5件,黑白不限,单幅、组照均可(组照视为1件作品,限3—6幅)。每幅作品须写明作品标题(不超过10个字)、作品类别、拍摄地点、拍摄时间、作者真实姓名、联系电话、作品简明文字说明(30字以内)。

四、投稿时间及方式

(一)投稿时间:2020年2月1日—6月30日

(二)参赛者可发电子邮件至 346716418@qq.com 进行投稿电子文件(JPG格式),单幅照片的容量不低于2M。大赛只接受电子图片,以电子邮件提交作品为主要参赛方式。

联系电话:13659207888 李先生

五、奖项设置

(一)一等奖1名,奖金1000元并颁发证书。

(二)二等奖2名,奖金各800元并颁发证书。

(三)三等奖3名,奖金各600元并颁发证书。

(四)优秀奖20名,奖金各100元并颁发证书。

(五)入选奖30名,颁发证书。

六、评奖办法

投稿日期截止后,主办单位邀请专家组成评委会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获奖作品将在区内媒体进行刊发。

七、参赛说明

(一)作品有关版权、肖像权等法律责任均由作者自负。

(二)一名作者只能获一次奖励。

(三)大赛主办和承办方有权对参赛作品进行复制、展览、报纸刊载及非营利性的公益宣传,不另付稿酬。

(四)参赛作品不退稿。

(五)凡投稿参赛者视同承认本大赛的有关要求。

(六)主办单位对本次摄影大赛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示范区党工委宣传部    示范区创文办

2020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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