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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来源:管委会网 发布时间:2019-10-26 15:12

根据陕西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函》要求,现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

一、问题清单

2018年11月,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检查中发现,杨凌示范区所辖杨陵区推进禁燃区建设急功近利,在未完成农村清洁供暖改造的情况下,于2018年供暖季前实施全面范围禁煤,并对煤炭销售点进行取缔,导致未完成清洁供暖改造的3780户居民冬季供暖受到影响。要求杨陵区政府坚持“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宜热则热”原则,分步实施改气、改电、改炕、改暖工程,分类制定整改措施,实现全区清洁取暖替代工程全覆盖。整改时限为2019年10月31日前完成。

二、整改内容

(一)加强组织领导。杨陵区成立以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召开区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清洁能源取暖整改工作。制定了《杨陵区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查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杨陵区2019年清洁能源取暖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完成时限及工作要求。

(二)分类施策推进改造。通过财政补贴方式,向冬季取暖受到影响3780户农户及时发放采暖设备,对暂不具备天然气通气条件的228户群众和城中村、计划拆迁村、居住分散地区共4968户群众发放取暖设备或电价补贴,对59户贫困户免费提供清洁蜂窝煤或电价补贴;向各村(不含城中村)按2000块/村标准配送应急清洁煤,保障冬季极端天气群众取暖需求。

(三)做好电力气源保障。在天然气保障方面,与省天然气公司签署了2019-2020年天然气购销合同,购气量较2018年增加73万m³;与杨凌LNG公司签订了51.3万m³的保供应急协议,在用气高峰和极端天气条件下,优先保障居民冬季取暖用气。在电力保障方面,积极向农户广泛宣传峰谷电价政策,目前全区已有1660户群众申请阶梯峰谷电价和电采暖。实施电力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各村新增设变压器共计61台,保障了冬季群众用电需求。

(四)坚持铁腕执法。加强巡查检查力度,对已取缔的煤炭销售点开展了“回头看”,确保整治取缔到位。持续加大检查巡查力度,对区内违规使用煤炭问题及时进行查处。

(五)加强督察考核。建立了区级部门主抓、镇办班子成员包片、干部包村责任制,将清洁取暖整改纳入各单位专项考核范围,提高了清洁取暖考核权重。定期对各相关部门和镇办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坚持每半月对各部门工作进行调度,及时听取各责任单位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整改按期全面完成。

三、完成情况

经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团队进行初验,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的3780户群众取暖问题已全部解决。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示范区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并提供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19年10月25日至2019年10月31日,共7天。

受理部门:示范区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29-87036909

联系地址:杨凌示范区东新路方圆大厦三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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